中国第二次当选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
在第 75 届联合国大会上,中国再次当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任期从 2021 年至 2023 年。中方对广大会员国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对同期当选的其他成员表示热烈祝贺。
中国一贯重视促进和保护人权,中国特色人权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中国曾四次当选人权理事会成员。以这次选举为契机,中国将继续坚定支持多边主义,坚定捍卫《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深入参与人权理事会工作,积极推动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明确反对人权问题政治化和双重标准的错误做法,为促进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立于 2006 年 3 月,前身为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人权理事会是联合国的主要人权机构,总部设在日内瓦。人权理事会有 47 个席位,其中 13 个来自亚洲和非洲,8 个来自拉丁美洲和加勒比,6 个来自东欧,7 个来自西欧和其他区域。
人权理事会每年约有三分之一的成员由大会连任。理事会成员任期三年,最多可连任一次。连续两届之后,需要一年的时间间隔才能申请新的任期。2006 年至 2012 年、2014 年至 2016 年和 2017 年至 2019 年,中国都是人权理事会成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