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村疾病严重的贫困人口应尽可能接受治疗
日前,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善始善终善作善成--高质量健康扶贫官战收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基本医疗实现有保障。每个县至少有1所三级以上公立医院,每个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合格执业医师;每个乡镇建成1所政府办卫生院,配备至少1名符合条件的执业(助理)医师或全科医生;每个行政村都有一个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一名合格的乡村医生。通过推进县医院能力建设和"县乡一体,农村一体"机制建设,增强了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消除了农村和农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的"空白点"。"
全省全面开展了家庭医生队伍签约服务,规范了贫困人群中四种慢性病的管理。截至11月13日,全省贫困人口中有4种慢性病患者672000人,接受家庭医生签字服务和相关治疗的患者662300人,合同服务率为98.56%。该省已全面实施了对严重疾病的特殊治疗。截至11月13日,农村地区有159100穷人被诊断患有30种严重疾病,其中157600人已接受治疗,占99.06%。除了外来务工人员和自愿放弃治疗的病人外,还应做好治疗。
本省办档案卡有困难的人,因本县生病住院,可在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出院后只需自己付费。
全省已全面建成省、市、县、乡四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覆盖政府开办的医疗机构1836家,实现县、乡远程医疗通信。全面创新医药与农业相结合的支持模式,帮助全省脱贫。全省医药农业结合的公共医疗机构达到19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