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第一部医疗保险条例草案
我国医疗保障领域有第一批条例,国务院第九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医疗保障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将改变我国医疗保险资金监督监管中缺乏的专门法律法规,切实推进医疗保险依法管理,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水平。
据悉,医疗保险监督条例草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确定医疗保险部门的权责,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并规定,按照便民的原则,加强医疗保障服务,及时结算拨付医保基金,提高服务质量要求加强监管和社会监督,严禁通过伪造,变造医疗单据或虚构医疗服务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我们将通过责令退还资金,暂停医保结算,罚款,暂停定点医疗机构从业资格等方式,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用好医保基金,维护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国家医疗安全管理局成立以来,始终把加强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持打击欺诈、保险的高压态势,加大对欺诈、保险欺诈行为的查处力度。目前,北京、天津、河北、上海等10个省设立了省级医疗保险基金监管专门机构。内蒙古阿拉善盟、江苏省徐州市、山东省济宁市等数十个地市县(区、市)成立了专项基金监督执法队伍,基金监管力量得到了有效加强。
国家医疗保障研究所副院长英亚珍说,草案的最大亮点是强调服务第一,加强和优化监督,正确落实政策,完善基金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基金监管相关文件、程序规范和相关标准的制定,对医疗保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