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在朋友圈以“卖口罩”名义诈骗20多万元
自从新冠肺炎爆发以来,口罩已经成为目前最受欢迎的商品。封面"不是笑话,网上和线下都是缺货。一些说谎者在等待犯罪机会,并在网上销售口罩上发布虚假信息,以吸引受害者实施欺诈。
9月28日,记者从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天下午,射洪县法院对李某利用微信以卖面具的名义进行诈骗的行为,判处李某公开判罚,并判处李某七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一审诈骗罪罚款五万元。公安机关查获的现金10071元返还受害人,并责令被告继续偿还二十三名受害人的经济损失267762元。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告李嘉诚谎报微信集团销售口罩的情况,并与许多人讨论"余某"余生"的口罩销售问题,以获得他人的信任。然后,通过支付宝、银行卡交易等手段,他向杨某和其他23名受害者共收取了277833元,但被告李并没有向受害者发放面具。欺诈所得被用于个人日常消费和奖励锚。
为了非法占有,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告李某和微信集团发布虚假信息,谎称有大量口罩和其他医疗防护材料出售,欺骗了大多数人,其行为已成为诈骗罪。被告李某回国后如实供认犯罪后,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射洪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说,互联网上的"商业机会"是无限的,而这位先生热爱金钱,并有办法利用它。当全国人民共同努力渡过难关时,作为普通百姓,我们不能为国家作出重大贡献,至少不能给国家增添混乱。此外,提醒广大群众疫情尚未结束,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警惕和认真识别网上发布的任何信息。如果你需要防疫和控制物质,你应该选择一个正式的渠道购买它们。在交易过程中,要注意保全证据,一旦发现受骗,第一次报警,使用合法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