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者偷登卓木拉日康峰失联获救
近日,七名登山者私自爬上海拔七百零三四米的卓慕拉康山,未向登山者报到,也未获登山许可。途中有三人失去联系,在当地警方、蓝天救援队、西藏登山救援部队的努力下安全返回。有关管理部门提醒:切勿违反登山规定,以确保生命安全。
据了解,登山者到山顶所在的日喀则康马县报到后,立即组织公安等部门上山,通知西藏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体育局协调西藏高山救援队和西藏圣山探险服务有限公司组织救援部队,携带专业设备到事发现场,并在雪线上挑选所有登山者。
根据"西藏自治区登山条例",国内外登山者在海拔5500米以上进行登山、攀岩、滑雪、滑翔等探险活动,必须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申报,包括人员、登山路线、行动计划等信息。据西藏自治区体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非法登山者由于缺乏登山知识和技能、登山熟悉程度、登山设备差、缺乏专业登山指导和合作指导,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西藏自治区登山管理部门提醒我们,登山是一项专业而危险的运动。非法登山不仅扰乱了登山的正常秩序,而且容易发生危险情况,危及登山者和救援人员的安全。广大登山爱好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向登山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使登山管理部门掌握登山者的下落,在遇到危险时及时帮助;在专业高山导游和合作人员的服务保证下,应当依法开展登山活动。